1、年龄在18~70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根据1984年修订的强直性脊柱炎纽约标准被诊断为AS。
3、受试者在筛选和随机时疾病处于活动期。定义如下:BASDAI≥4;且总 背痛评分(BASDAI问题2)≥4。
4、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①对既往1种或2种bDMARDs治疗[至少1种肿瘤坏死因子(TNF) 抑制剂(TNFi)和/或1种白细胞介素(IL)17抑制剂]应答不佳 (bDMARDs-IR)者,定义为研究者评估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有禁 忌症;
②非bDMARDs-IR者,定义为既往接受过bDMARDs治疗,目前已停药者。
1、存在以下疾病或疾病史:
1) 已知或疑似脊柱完全强直病史,或临床和影像学证实为脊柱完全强 直者;
2) 任何其他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关节炎 (RA)、银屑病关节炎(PsA)、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
3) 随机前 4 周内仍活动的 AS 关节外表现:如活动性急性前葡萄膜炎、 重度银屑病[如:体表受累面积(BSA)≥10%]、高热不退、间质性 肺炎、胸膜炎、心包炎、严重血管炎、神经系统病变等的患者;
4) 有纤维肌痛(目前有活动性症状)或其他慢性疼痛疾病病史,可能 干扰研究治疗评价者;
5) 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成功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或局 限性宫颈原位癌除外;
6) 有淋巴增殖性疾病(如淋巴瘤)病史,或存在可能是淋巴增殖性疾 病的体征或症状,包括异常的淋巴结肿大或不明原因的肝脾肿大;
7) 有血栓栓塞病史,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或具有 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危因素;
8) 有高风险心血管疾病史或证据者,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 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筛选时 12 导联心电图(ECG)结果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后的 QT 间期(QTcF)>480 ms;
b. 有早发冠心病家族史(如果年龄<55 岁的一级男性亲属或年龄 <65 岁的一级女性亲属有临床冠心病或猝死的记录,则认为家族 史为早发冠心病阳性);
c. 随机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和不稳 定型心绞痛)、脑卒中或其他严重不良心脑血管事件;
d. 随机前 6 个月内有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史;
e. 纽约心脏协会(NYHA)标准定义的心功能分级≥Ⅲ级的充血性 心力衰竭;
f. 用降压药物治疗后血压仍控制不佳(即收缩压≥160 mmHg 和/或 舒张压≥100 mmHg);
9) 随机前 8 周内的慢性感染需要治疗者(如慢性肾盂肾炎、慢性支气 管炎等),或随机前 2 周内的活动性感染需要抗感染治疗者,或存在特殊感染(如关节假体感染),或存在研究者判断参加本研究有 可能恶化的感染,或存在研究者判断筛选后可能需要进行抗感染治 疗者;
10) 随机前 4 周内疱疹病毒感染史,或既往有≥2 次带状疱疹发作史,或 ≥1 次播散性带状疱疹病史,或≥1 次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或目前不 能排除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或单纯疱疹病毒感染者;
11) 筛选时体征、影像学及 γ-干扰素(IFN-γ)释放试验检查结果提示患 有活动性结核病或潜伏性结核感染者。结核筛查提示潜伏性结核感 染的患者,除非有明确的专科医生记录,证明患者已经得到充分治 疗或者不需要治疗,并且经研究者综合判断目前可以开始接受 JAK 抑制剂治疗,则可参与研究(根据研究者和/或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 医学判断);
12) 无法吞咽试验用药品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 流或者患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 收不良情况;
13)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随机前 1 年内有上消化道出血或消化 道溃疡病史,或既往有胃肠道穿孔病史,或研究者判断有胃肠道穿 孔风险的受试者;
14) 既往有癫痫、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包括任何重度/不稳定的精神心 理疾病或躯体化疾病/症状,以及近期或当前有自杀想法或行为者,以及其他研究者认为的会使受试者参与研究时面临不可接受风险者;
15) 目前或近期有严重的、或进展的、或未被控制的疾病,包括:肝、 肾、血液、胃肠道、内分泌、代谢、呼吸、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 等;或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或依从性的疾病;
2、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1)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3×109 /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1.5×109 /L,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0.8×109 /L,血小 板(PLT)<100×109 /L,血红蛋白(Hb)<100 g/L;
2) 血生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2 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或直接胆红 素(DBil)≥1.5×ULN,血肌酐>1.5×ULN,估计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 mL/min/1.73 m2;
3)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 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4) 以下病原体检测阳性者:
a.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 性,HBsAg 阴性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者,需加 做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聚合酶链反应 (PCR),如定量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需排除;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 (HCV-RNA)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
c.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阳性;
d. 梅毒抗体检测(TPPA)阳性且梅毒反应素试验(RPR)或甲苯 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阳性。
3、既往使用或正在接受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如:美沙酮、氢吗啡酮、吗啡 等);
2) 随机前接受任何其他 csDMARDs(入选标准中的 MTX、SASP、 HCQ 除外)或其他禁止使用的伴随用药者;如果既往使用过沙利度 胺或来氟米特等 csDMARDs,随机入组前沙利度胺等停用≤4 周,来 氟米特停用≤8 周者(采用标准考来烯胺治疗后或活性碳洗脱后不超 过 28 天的受试者不得入选试验);
3) 随机前接受过 bDMARDs 治疗停用时间不满足如下规定:≥4 周:依 那西普;≥8 周:阿达木单抗、英夫利西单抗、培塞利珠单抗、戈利 木单抗、依奇珠单抗;≥16 周:司库奇尤单抗;其他生物制剂:≥1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4) 随机前 4 周内口服糖皮质激素>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它 糖皮质激素);
5)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
6)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治疗 AS 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的植物药 制剂、中药或中成药;
7)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细胞色素 P450(CYP)3A4 强抑制或强诱导药 物,以及因伴随疾病需要持续使用此类药物者;
8) 随机前 8 周内接种任何减毒或活疫苗,或在参与研究期间预期需要 接种减毒或活疫苗的受试者;
9) 随机前 12 周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该药物或器 械者;
10) 随机前 1 年内接受过细胞耗竭治疗(如利妥昔单抗)者;
11) 随机前 1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 Janus 激酶(JA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 于托法替布、巴瑞替尼、乌帕替尼、硫酸艾玛昔替尼等)治疗者;
4、可能对 VC005、同类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5、既往进行过器官移植需要持续服用免疫抑制剂者;
6、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重大手术史、关节手术史,或预计在本研究首次给药 后的 12 周内接受任何择期手术的受试者;
7、存在吸毒、酗酒或药物滥用、成瘾史者,包括经常(>3 次/周)使用镇定 剂、安眠药、安定剂且已明显依赖者。酗酒:是指有长期饮酒史,一般 超过 5 年,折合乙醇量男性≥40 g/d,女性≥20 g/d;或 2 周内有大量饮酒 史,折合乙醇量>80 g/d。乙醇量(g)换算公式=饮酒量(mL)×乙醇含 量(%)×0.8;药物滥用:是指未按医嘱自行服用麻醉药品,如阿片 类、可卡因类、大麻类等或精神药品等;
8、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自筛选期至试验 用药品末次给药后 28 天内)妊娠者;
9、研究者因为任何原因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