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 ICF,且同意遵守研 究方案规定的程序。
2. 18.0 kg/m2 ≤ 体质指数(BMI) ≤ 35.0 kg/m2。
3. 年龄 18-75 周岁(包含 18 和 75 周岁),男女不限。
4. 根据2015年ACR/EULAR痛风分类标准,诊断为痛风, 且筛选期空腹 sUA ≥ 480 μmol/L(8.0 mg/dL)。
5.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伴侣无生育能力除外)在筛选至最后 一次服药 90 天之内同意使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绝经 ≥ 12 个月。
1. 随机前 2 周内有痛风急性发作。
2. 存在可能引起继发性高尿酸血症的伴随疾病(白血病、多发性骨 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肿瘤溶解综合征、铅中 毒、红细胞增多症、溶血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高乳酸血 症,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多囊肾等肾脏疾病,糖原贮积症、Lesch-Nyhan 综合征、5-磷酸核糖-I-焦磷酸合成酶活性增高等 先天性代谢性疾病),或家族性幼年型高尿酸血症肾病 (FJHN)。
3. 筛选时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混淆痛风性关节炎的其他关节病变 (如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等)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需 长期/定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进行全 身药物治疗者(局部外用除外)。
4. 筛选时有泌尿系统结石。(仅适用于 Part C)
5. 筛选时有任何活动性感染,或随机前 4周内有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 住院治疗的严重感染等,或随机前 2周内有任何需要口服抗生素治 疗的感染。(仅适用于 Part C)
6. 胃肠功能异常(如消化性溃疡、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 等),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7. 筛选前 3个月内进行过大型手术,或术后尚未恢复,或研究期间计 划进行大型手术者。
8. 有黄嘌呤代谢障碍疾病病史。
9.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肝脏、心/脑血管、肾脏、肿 瘤、血液学疾病:
• 例如肝功能异常,筛选时,AST 或 ALT 或 ALP> 2×ULN;或 总胆红素(TBil) > 1.5 × ULN。
• 例如随机前 1 年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 III 或 IV 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中风、静脉血栓栓塞病史、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史、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或出血性脑 卒中)或短暂脑缺血发作以及其他导致住院的心脑血管事件。
• 例如肾功能不全,血肌酐 > 1.5 mg/dL( >133 µmol/L)或 eGFR < 60 mL/min/m2
• 例如随机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经治疗并无复发证据的非 黑色素皮肤癌、宫颈异性增生、原位 1 级宫颈癌除外)或筛选 时评估有潜在的恶性肿瘤者。
• 例如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镰状细胞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等。或者存在血液学异常,筛选时,中性粒细胞< 1.5×109 /L, 或血小板 < 80×109 /L,或血红蛋白 < 90.0 g/L)。
10.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或 HBsAg 阴性但 HBcAb 阳性, 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 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 炎病毒抗体(anti-HCV)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阳性。注:HBsAg 阴性 但 HBcAb 阳性的受试者,需要进行 HBV DNA 检测。(仅适用于 Part B) HBsAg 阳性且加测 HBV DNA> 正常值上限;或 anti-HCV 阳性且 加测 HCV RNA> 正常值上限;或 anti-HIV 阳性;或 anti-TP 阳性。 注:HBsAg 阳性需要进行 HBV DNA 检测。anti-HCV 阳性需要进行 HCV RNA 检测。(仅适用于 Part C)
11. 严重药物过敏史(尤其任何对 ABP-671 或非布司他及其辅料成分 过敏者)或严重的过敏体质(已知对三种及以上药物或食物过 敏),且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
12. 控制不稳定的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荨麻疹、湿疹性皮炎 等)。
13. 患有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的受试者(糖化血红蛋白 ≥ 8.0%),如果 正在服用降糖药且血糖控制稳定者允许入组,但需在随机前 1个月 内保持稳定的服用剂量及治疗方案。
14.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高血压(静息时检测SBP ≥ 160 mmHg和/或DBP ≥ 100 mmHg),如果正在服用降压药且血压控制稳定者允许入 组,但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前 2 个月保持稳定的服用剂量。
15. 使用了禁用药物中提及的任何药物,如:
•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降尿酸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别嘌醇、非布 司他、苯溴马隆、丙磺舒、重组尿酸酶等)。
• 随机前 2 周内服用过阿司匹林且每日剂量超过 325 mg 或服药 剂量不稳定。
• 随机前 2 周内服用过或预计在研究期间将服用任何影响尿酸水 平的药物,如降压药(包括但不限于氯沙坦、钙通道阻滞 剂)、降糖药[包括但不限于 α-糖甘酶抑制剂、胰岛素增敏 剂、二肽基肽酶 4(DPP4)抑制剂、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 2 (SGLT2)抑制剂、二甲双胍]、降脂药(包括但不限于非诺 贝特、阿托伐他汀钙)。 注:如果正在服用降压、降糖、降脂药且血压、血糖、血脂控 制稳定者允许入组,但降压药需在随机前 2 个月内保持稳定的 服用剂量及治疗方案,降糖、降脂药需在随机前 1 个月内保持 稳定的服用剂量及治疗方案。
•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与非布司他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 但不限于: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等。
•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中等或高强度 CYP2C9 酶抑制剂(包括但 不限于氟康唑、环磷酰胺)。
•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 OATP1B3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环孢 素)。
• 随机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 过上述规定以外的影响血尿酸的其他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 中草药等。
16. 随机前服用过 ABP-671 的受试者。
17. 筛选前 1年内有酗酒或吸毒史(包括吸食大麻)或现有药物依赖或 滥用证据。
18. 随机前 30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试验性 药物治疗。
19.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其他医学或心理条件,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 风险,或干扰按照研究方案要求完成研究,或潜在的影响研究结 果或解释的受试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在签署 ICF 至试验用药物末次用药后 90 天内计划怀孕或捐精、捐卵者。
21. 既往对非布司他不耐受,或存在用药禁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