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性别不限;
2) 符合 Hanifin&Rajka 特应性皮炎(AD)诊断标准,筛选前 AD 病史≥6 个月,且经研究者判定,签署 ICF 前 4 周内 AD 病情稳定;
3) 基线访视时vIGA-AD评分2或3分者;
4) 基线时EASI评分在5~21分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 基线访视时累及的特应性皮炎皮损区域为体表面积(BSA)的5%≤BSA≤20%[对于身体(躯干和/或四肢)部位的治疗区域,AD累及BSA在5%~20%,若有头皮累及,总BSA不超过20%],且皮损部位适合进行局部治疗者;
1、筛选时参与者存在以下病史或异常情况
(1) 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部位评估的皮肤损伤或异常;
(2) 患有研究禁忌或影响给药部位评估的临床相关的皮肤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银屑病、痤疮、皮肤癌;
(3) 患有除AD以外的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炎症性肠病、类风湿关节炎,且研究者认为此疾病会不利于本研究的评估;
(4) 目前患有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的病史,或存在提示可能的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包括淋巴结病或脾肿大;
(5) 各种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任何恶性肿瘤史(但除外已完全切除的宫颈原位癌或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
(6) 近3个月内疱疹病毒感染病史的患者或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或目前不能排除带状疱疹或单纯性疱疹感染者;
(7) 筛选前12周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全身性感染,或筛选前4周有需要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
(8) 筛选前1周存在局部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感染性AD,或任何需要口服或静脉使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
(9) 有血栓病史,包括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等,或具有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因素(如需制动或长期卧床),经研究者临床评估综合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10) 有重大心血管、神经、呼吸、血液、消化、泌尿、免疫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的病史,研究者认为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或置参与者于不适当的风险之中的疾病;
(11)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2、参与者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
1) 基线前4周内在研究用药部位使用治疗AD或AD相关皮肤感染的皮肤外用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外用糖皮质激素(TCS)、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TCI)、外用磷酸二酯酶 4(PDE-4)抑制剂软、外用抗菌药物、外用JAK抑制剂(除外疗效不佳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
(2) 基线前1周内在研究用药部位使用含有化学活性成分的皮肤外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维E乳膏、含烟酰胺/尿素/神经酰胺的功能性产品,不包括不含任何化学活性成分的润肤剂);
(3) 基线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治疗AD的系统性治疗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全身性抗感染药物、PDE-4 抑制剂、,以及用于治疗AD的全身性中药或草药;
(4) 基线前12周使用过JAK抑制剂;
(5) 基线前2周内使用镇静类抗组胺药物,允许稳定使用非镇静类抗组胺药物;
(6) 基线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全身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药物(如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甲氨蝶呤、环孢素、霉酚酸酯、硫唑嘌呤);
(7) 基线前1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
(8) 基线前2周内使用CYP-450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奈非那韦、利托那韦、克拉霉素、伊曲康唑、奈韦拉平、巴比妥类药物;
(9) 基线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活疫苗,或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0) 基线前4周内进行过具有AD治疗作用的日光浴、光疗(包括紫外线疗法、光化学疗法等);
3、实验室和器械检查结果如下:
(1)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参与者安全,包括但不仅限于:
1) 白细胞计数(WBC)< 3×109 /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 0.8×109/L,血小板(PLT)< 100×109/L,血红蛋白(Hb)< 100 g/L;
2)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ULN,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3) 血肌酐>1.5×ULN;
(2) 既往结核病史或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试验(T-SPOT试验)、症状体征提示当前活动性结核(Tuberculosis,TB);
(3) 筛选时12-ECG结果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间期(QTcF)≥500ms;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DNA 高于正常值上限,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阳性,或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阳性且HCV-RNA阳性,或梅毒感染者(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时,需增加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验证);
4、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过敏或对研究药物中的辅料过敏;
5、基线前4周内有重大手术史或计划在研究过程进行手术;
6、基线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接受输血或献血(≥400 mL);
7、基线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8、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9、研究者判定存在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